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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5-01

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播种希望的季节,铁岭县交警在这里提示您,春耕季节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当前,正值逢备春耕时节,各类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农民朋友们出行平安,铁岭县交警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做出如下提醒:

  1、农村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以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隐患多、危害大。请您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超员面包车出行,切勿客货混装。

  2、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无灯光的车辆,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驶超员、超速、超宽、超载、改装、不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

  4、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夜间或者遇有风、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6、驾驶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

  7、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效减低伤害。请您在驾乘车辆时,系好安全带。

  8、过马路时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教育好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希望您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律意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交警的最大心愿。

  让我们一起同心协力,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