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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放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年龄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07

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放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年龄的提案

李美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年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早治率,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降低“两癌”死亡率,提升全省妇女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妇女联合会、民政厅制定了《辽宁省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35~64周岁妇女为“两癌”免费筛查服务对象,主要是由于35~64周岁妇女为“两癌”发生的高发期。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委妇幼科相关领导请示,市卫健委妇幼科表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年龄是省卫生健康委方案中明确规定的,暂时无法更改,但是会向省里提出此建议,后续我们会及时跟进相关进度,有任何进度我们会向社会第一时间公布。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