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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城区烂尾楼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岭县法院附近、莲花湖湿地南门属于天水河位于天水河两岸,建设手续齐全,系铁岭市新天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因资金短缺,市政府建议由铁岭天水物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接收此项目。铁岭天水物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接收该项目转让费7600万元,已付5800万元,项目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其他工程正在寻找接收或合作单位,尽快复工建设,避免拆除浪费,下一步我们积极配合并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竭尽所能落实推进,选择合理可行办法,再进行调查研究 ,寻找合适项目投资,让闲置的土地再开发再利用,让新城区环境更加优美,功能更加齐全,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快乐。
铁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