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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7105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新城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9-11

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7105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新城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

韩忠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城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新城区周边不允许设立垃圾填埋场以及垃圾处理场,并且市垃圾处理厂不允许铁岭县运送新区周围村屯农村生活垃圾,故此该问题难以解决,请您给予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