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1-20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300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坚决治理铁岭新城区非机动车非法载客问题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1-20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300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坚决治理铁岭新城区非机动车非法载客问题的建议

  廖生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坚决治理铁岭新城区非机动车非法载客问题的建议》议案,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目前,由于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价格便宜,无需办理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在市民群众中被大量使用,几乎所有的驾驶人都有过闯红灯、随意变线、逆行、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甚至大部分老年代步车违法运营,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目前对于该种车型治理最大的障碍就是无法可依。尽管这样,我局交警支队还是积极主动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问题。

  一是助推地方立法建设。几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人员曾先到山西大同市、抚顺市、锦州市等地学习相关管理经验,形成初步意见,报请市人大出台《关于电动车和老年车代步车管理办法》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也在市人大通过了二次草案并已在网上公示,但在报送省人大后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批复。

  二是加强对老年代步车车主的宣传教育。老年代步车既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畴的非机动车,也不属于机动车,所以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查扣,只能在日常的勤务中工作中,对于他们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和警告。在效果上就很难说有什么工作力度了。

  二是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交警支队新区大队多次与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联合执法,但只能以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作为处罚依据,对现场未非法营运的车辆无法查扣。今年以来,联合整治小组共暂扣车辆63台,按照《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3个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