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2023-09-26
标  题: 铁岭县林木种苗打假和查办植物新品种权双打保护专项行动及涉企执法工作总结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铁岭县林木种苗打假和查办植物新品种权双打保护专项行动及涉企执法工作总结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种子法》《辽宁省林木管理条例》,加强我县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推进依法治种,规范我县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林农的依法权益,总结如下:

  一、方案依据

  根据省市精神,本次执法行动以《种子法》《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为条例,我县全面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运输、使用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新品种保护行为。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调运、使用秩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

  二、组织领导

  针对本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林业局成立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振杰     副局长

  副组长:张术乔     种苗站站长

  周玉峰     林政股股长

  孙旭辉     林政稽查大队队长

  成  员:曹俊刚

  三、具体做法

  1、各乡镇(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采种,我县定每年8月25日—9月25日为采种期。

  2、宣传种子法,我县4月1日—15日期间我县出宣传车20台宣传。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对我县本辖区范围内育苗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依规操作,依据《国种子法》四十九条、五十条之规定和县政府精神县林业局委派2名执法人员对30家抽查6家育苗单位进行了例行检查。未发现有无证生产经营不合格的苗木,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没有新品种侵权行为,依法检查合格的企业将进行登记。每年6月份对全县育苗单位进行一次检查,对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核发两证,没按规定生产经营要依法取缔。

  3、各乡镇(场)今后要常抓不懈落实好种苗执法工作,查找问题、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确保林木种苗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将配合省市督查组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4、加强种苗与工商、稽查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林业联合执法及时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执法的优势。

  5、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抓住重点,特别是加强新品种保护和采种期间内采青、掠青、破坏母树的行为、运输中苗木无证无签、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的行为、群众举报案件进行重点检查。

  铁岭县林业局

  2023年9月25日

  附表1:2023年林业植物新品种案件统计报表

案件类别

立案数(件)

办结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

捣毁

窝点(个)

案件信息公开(件)

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侵权生产

0

0

0

0

0

0

0

侵权销售

0

0

0

0

0

0

0

假冒授权品种销售

0

0

0

0

0

0

0

假冒侵权品种销售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