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zfhcxjsj/2024-0056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3-01 00:00:00
标  题: 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住建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3-01

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检测单位

  贯彻落实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遵照执行

  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将严格对铁岭县辖区内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并采集、记录、报送检测机构的信用信息。结合日常监管和检测项目对检测机构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凡是参与建设项目的检测机构,在与项目甲方签订委托合同前,项目甲方应为我局提供检测机构相关基本信息,由我局核准其是否具备检测能力。

  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局将严格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检测单位认真遵照执行《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从而进一步推动铁岭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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