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zj/2023-0906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2
标  题: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7-22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住建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住建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城乡建设、城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房屋建设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贯彻执行城镇管理、综合执法、房屋征收和集贸市场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负责监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负责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定建筑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全县自管、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和集资建房确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自管、直管房屋的初始登记,存量房屋的交易、抵押、继承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直管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弃管房屋进行管理;负责公有房屋改售后私有房屋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制定修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负责全县直管房屋的供暖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乡建筑设计、城镇容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的管理及房屋征收等综合执法工作。

  (九)、协助市人防办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住建部门2022年度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铁岭县住建局,事业单位1家为铁岭县城市发展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铁岭县住建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城乡建设局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1154.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54.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住建部门部门决算收入1154.72万元,比上年减少11458.32万元,降低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4.72万元,减少11458.32万元,降低91%;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

  (二)支出总计1154.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8.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0元,资本性支出568.60万元。

  2.项目支出1016.15万元,主要包括污水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住建局决算总支出1154.72万元,比上年减少11329.84万元,降低91%,其中:基本支出138.57万元,增加10.09万元增长8%;项目支出1016.15,减少11468.41万元,降低92%。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2022年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住建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7万元,项目支出1016.15万元。与年初预算129.49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3%。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5.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7.2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3.01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99万元,主要是参与新区建设改造支出增加。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与当年预算3万元相比减少2.74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2.74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6万元,比上年增加3.9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区管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住建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住建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   等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    %,自评平均分为 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