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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铁岭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员及职责进行如下调整:
一、协调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金 岭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许振更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忠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宋 双 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 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崔国良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文山 县教育局局长
周文超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郑沿辉 县司法局局长
赵宝丹 县财政局局长
刘大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铁兵 民政局局长
金 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祺 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局长
赵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士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德礼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范春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立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 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崔 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 营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
常 春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许迎坡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新文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县税务局局长
高伟群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刘广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
于宏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敏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海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崔晓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管运波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4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常春兼任。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常 春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宋 双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李玉贺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昕 县司法局副局长
崔晓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国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关 畅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福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管运波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李 琳 县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铁岭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王 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崔顶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艳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宋海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崔晓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志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贺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管运波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周尊贵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县税务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崔 博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高玉玮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郑鹏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 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郭小甜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陈 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管运波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周尊贵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县税务局副局长
代仁达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四)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常 春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艳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肖萌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昕 县司法局副局长
崔晓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士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董振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凌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管运波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杨 波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原 蔚 国网铁岭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常春担任,副组长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管运波担任。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相关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郑沿辉担任,副组长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管运波担任。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常春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关雷担任。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斌担任。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解决实际困难问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协调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铁岭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