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tyjrswj/2024-0039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2-01
标  题: 关于姚未冬未参加年度确认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关于姚未冬未参加年度确认公告

  姚未冬,男,身份证号码2112211997****0914,族,系因公九级伤残军人,户籍地为:辽宁省铁岭县大甸子镇大甸子村二十组534号。

  根据《辽宁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辽退役军人发[2021]3号)文件第四十条之规定:伤残人员本人每年应当与其户籍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一次,通过见面、人脸识别远程视频等方式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当年未联系和确认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经过公告;经过公告60日内仍未联系、确认的,从下一个月起停发伤残抚恤金和相关待遇。经数据抽查,乡镇多次与其本人联系,本人一直处于无法联系状态。请本人及时与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联系并上报其享受待遇的卡号,卡号为邮政储蓄银行卡,其它卡无法发放待遇。

  伤残人员与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重新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后,从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伤残抚恤金和享受相关待遇,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此公告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如公告期满,伤残人员本人仍未与乡镇退役军人部门联系的,将终止其伤残待遇资格

  大甸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24-78887620

  联系地址:铁岭县大甸子镇大甸子村

  特此公告!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