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tyjrswj/2023-0580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9-11 15:16:01
标  题: 铁岭县2023年下半年办理伤残事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11

铁岭县2023年下半年办理伤残事项公示

广大服务对象: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以及《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伤残评定工作流程》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下半年申请办理伤残换证、伤残关系转移、伤残补评、伤残等级调级事宜公告如下:

  1、申请换发、补评伤残证人员以及调整伤残等级人员

  必须是我县户籍人员;

  2、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地方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移交手续并户籍迁入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转入抚恤关系的,按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程序办理。

  3、申请办理伤残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书面申请书、无工作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单位出具换发伤残证意见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退伍证原件、本人档案中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4张、本人档案中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部队服役期间的评残病历复印件、伤残证原件。

  4、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受理地点: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4-78833197。未能在集中受理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伤残换证、伤残关系转移、伤残补评、伤残调级等事宜。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