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scjdglj/2024-0681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标  题: 关于规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关于规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近,为进一步规范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及单位在经营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时,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三、各经营者及单位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

  四、客运经营企业、车辆救援服务要做好价格公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措施,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违规涨价、价外收费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住宿、餐饮、停车、交通、洗车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及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如有变化的,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不得强制捆绑收费,限制消费者选择权。

  自本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要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及单位的价格和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凭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