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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铁岭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页码P4、P5)中有关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补助对象及项目监管的表述不够明确,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现订正如下:
原“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补助对象经项目监管主体聘请的有资质的事业单位。”修改为“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补助对象经项目监管主体单位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定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删除原“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与秸秆台账建设工作实施主体为铁岭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特此说明!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