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jyj/2023-0843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铁岭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5-22
标  题: 2023年铁岭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5-22

2023年铁岭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2023年铁岭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正式出台。你对铁岭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了解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铁岭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1.小学和初中孩子入学报名时要不要入学考试?

  铁岭县实行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2.小学入学年龄上有何规定?

  全县小学招生按学区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以前出生)儿童入学。对符合入学年龄和学区的学生,任何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

  3.报考高中的条件?

  凡城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城乡社会青年均可报考普通高中。下列人员除外: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

  (2)已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正式录取入学、但中途擅自离校或因严重违纪被学校开除的学生;

  (3)2022年因舞弊被取消2023年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4.报考高中的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年报名,要持乡(镇)或街道介绍信、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初中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报考资格在学校审查的基础上,由县基础教育股审查盖章后,到招考办报名。

  (2)在县域外学校就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要由在读学校提供学籍、小学升初中登记表及本人户口,分别到铁岭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铁岭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需由在读学校提供学生体育评价成绩(满分60分)。回户生不占县域内各学校定向指标,并参加铁岭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户口所在地(铁岭县域外户口的)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要由考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供初中毕业证(毕业学校证明),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认定后可以报考。

  (4)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复查、登分、建档、试卷分析等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

  (5)在县域内非户口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报考。

  5、哪些考生享受降分录取?

  继续执行教育优待相关政策。落实《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工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辽宁省司法厅教育厅关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司发〔2020〕21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21〕213号)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等有关要求。

  (1)烈士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烈士子女的意愿,保送到本地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3)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5分录取;

  (4)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和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不分重点、一般高中,在每批次录取时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可降10分录取;

  (5)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6)曾参加2020年辽宁省支援湖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医疗队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办法,按《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具体措施的通知》(辽新疫防指明电〔2020〕17号)和《关于切实落实关心关爱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铁新疫防指〔2020〕10号)执行,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7)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兼具上述降分条件者,只能享受一次降分待遇,不重复降分。具备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经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其复印件附在报考单后。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报考资格审查时,要出具现役军人证、铁岭军分区/消防救援部门的证明、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2020年支援湖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医疗队医务人员子女在报考资格审查时,要出具当地卫健委的证明,并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确认。

  6.铁岭县高中怎样录取?

  铁岭县高中定向生的录取。按考生志愿只录取应届毕业生中具备资格的考生。实行按校分配定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铁岭县高中是否招收特长生,怎样录取?

  县高中特长生录取依据《2015年铁岭县招收特长生工作意见》铁县教发[2015]10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2023年县高中招收16名体育特长生,不招美术、音乐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中考总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与专业课加试成绩各占50%。2023年铁岭县职教中心高中部招收30名美术特长生,录取原则及方法由职教中心高中部制定实施。

  8.重读生是否可以报考高中?

  重读生不能报考铁岭县高级中学,可以报考铁岭市域内的民办高中。

  9.域外户口考生是否可以报考铁岭县高中?

  域外户口的应届学生在铁岭县初中连续就读3年,并建有学籍,可参与该校定向生录取;域外户口的应届学生在升入八年当年6月30日前转入,且户口也在同年6月30日之前迁入就读学校的乡镇,该学生可参与定向生录取;从2021年升入初中的学生开始执行,域外户口的应届学生在升入八年当年9月15日前转入,且户口同时迁入就读学校的乡镇或学区,该学生可参与定向生录取;按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7期)精神,铁岭县域内投资企业中职务为高管以上子女,且非铁岭市户口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可报考铁岭县高中,并依据相关原则录取,录取所占指标在县高中招生计划之内。

  10.分数并列时怎样录取?

  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遇录取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分数相同时,不突破原计划指标录取。优先录取的原则是:首先按省优(团)干、省三好(省优秀团员);市优(团)干、市三好(市优秀团员);县优(团)干、县三好顺序录取;如无法区别,优先录取理化英加试总成绩高分者;如无法区别,优先录取语文、数学两科考分之和的高分者;如仍无法区别,录取考生英语高分者;如仍无法区别,录取理化综合高分者;如仍无法区别,按考生综合评价得A、B、C、D的数量进行录取。A等数量相同,录取B等数量多的考生,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