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gaj/2023-0727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铁岭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12-01
标  题: 关于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胡某男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2-02

关于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胡某男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超过15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

  姓名:胡英男

  驾驶证号:2112211981****0015

  档案编号:21128****171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如果你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享有听证的权利,如果你提出听证申请,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楼法制室

  联系电话:78848884

  特此公告

  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