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zj/2023-0771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4-20
标  题: 关于修订《铁岭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暂行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关于修订《铁岭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暂行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用和全市经济安全。

  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以及2015以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在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政府应当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对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应急响应过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效果以及对今后债务管理的持续影响等。相关地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