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czj/2023-0363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5-28
标  题: 铁岭县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岭县盘活闲置资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铁岭县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岭县盘活闲置资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县盘活闲置资产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盘活闲置资产扶持政策

  为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招商引资企业项目落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鼓励盘活闲置资产奖励政策

  对全县重点盘活的闲置资产,通过购买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并新上项目的,对以前年度陈欠税款及产生的滞纳金,在转让过程中一次性清缴所形成县及以下财政税收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对在补办不动产证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所形成县及以下财政税收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所形成县及以下财政税收部分给予一定奖励。

  二、依规有序组织申报和审核拨付工作

  上述扶持政策以政府自有资产、工业园区闲置资产、各乡镇闲置资产、银信部门抵债资产等为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组织企业申报和初审,并报县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所需资金由县及以下财政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奖励给付时间及给付条件

  以购买企业达到生产运营条件或产生税费时,给予奖励兑现;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给予奖励的时间和金额。

  四、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手续

  不动产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工程质量、消防问题的验收,原则上执行项目开工时的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无法验收的采取三方检测的方式,检测合格后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铁赢公司协助企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相关手续,原则按照成交价格的3-5%收取咨询服务费,收取费用经各方协商后确定。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本扶持政策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建议以文件形式下发,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