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的有关要求,我县2024年排查发现农村黑臭水体共4个,其中纳入市级监管清单2个,纳入省监管清单2个。
我县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截至2025年8月28日已全部整治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78833660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