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2025-0179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7-23
标  题: 铁岭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7-24

铁岭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规定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04号),铁岭县拟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本局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铁岭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时间:2025年8月25日9时

  四、听证会地点: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五、证会代表范围:

  (一)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办、县委办、铁南经开区、新城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各镇(街)政府相关人员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满十八周岁的代表参加。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铁岭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制定的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听证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发言应简明扼要,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机构。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五)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六)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