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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经研究决定,将举办2025年铁岭市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二、报名条件
年满16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我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辽宁技术能手”等荣誉及已通过竞赛取得“全国技术能手”“辽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已通过竞赛获得“铁岭技术能手”称号或申报资格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职业(工种)或同一职业(工种)更低等级的竞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要将《2025年铁岭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和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大一寸证件照,无边框,背景为白色,不得使用其他颜色背景、艺术照或翻拍照片,照片大小为100-300KB,文件格式为JPG,照片须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报送至邮箱279743782@qq.com或853291578@qq.com。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线下报送,可将上述材料用扫描版(PDF)及电子版报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四、报名时间
2025.05.13-2025.05.23
五、线下报名方式
联系人:付小诗
报名电话:79860756;
报名地址: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培训指导办公室;
六、赛事奖励
(一)颁发奖励金
对获得竞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200元和第三名800元资金奖励,并由铁岭市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总人数50%以内的成绩合格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
(二)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对获得竞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第2、3名选手具备同一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否则只能认定为高级工;第4、5名选手具备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的可晋升技师,否则只能认定为高级工。对竞赛其余参赛选手成绩合格者,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高级工;优胜奖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
附件
2025年铁岭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
选手报名表
竞赛项目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
白底免冠 照片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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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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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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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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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企业员工/院校老师/其他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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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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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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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就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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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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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经历(学习、工作、参赛经历、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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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 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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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县(市)区主管(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