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对全县14个乡镇,按照每名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00元的标准发放项目管理费,共计资金33万元,由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
二、项目简介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1〕8号)文件要求,使用项目管理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保障、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资金管理、数据核查、业务培训、委托业务等支出,如有结余作为扶贫资金安排使用。
三、资金使用情况
对全县14个乡镇,按照每名脱贫众人口及监测对象以100元的标准发放项目管理费,共使用项目管理费资金33万元。
四、项目实施结果
2022年项目管理费投入省级衔接资金33万元,目前已发放到位,相关资料已收集完毕,目前该项目已平稳运行顺利完工。
五、检查验收结果
2022年项目管理费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编报“三公示一公告”程序,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面建成,并在项目竣工后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并及时对项目方案、项目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告,确保项目运行科学规范。
六、绩效目标实现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
使用项目管理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保障、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资金管理、数据核查、业务培训、委托业务等支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铁岭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