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办理农村籍60岁老兵需要那些材料?

  答:本人携带申请书、村开具无工作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入伍、退役材料到乡镇进行申请,乡镇审核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2.哪些优抚对象享受丧葬费以及标准?

  答:伤残军人享受生前12个月工资,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老复员军人享受生前6个月工资。

  3.哪些人员可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缴纳农村合作医疗?

  答:无工作老复员军人、7-10级无工作伤残军人、带病回乡、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参战参试人员。

  4.办理建档立卡需要那些材料?

  答: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退役材料、立功受奖证书。

  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答:我县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全省统筹,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

  6.哪些人员不符合优待证申请条件?

  答:服役期间没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受过有期徒刑(不含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等一切违法犯罪情况。

  7.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按照文件要求按月进行发放。

  8.双重身份的优抚对象能否可以领取两份优抚待遇?

  答:不能领取。

  9. 退役的伤残军人退役后地方从什么时间开始为退役的伤残军人发放优抚待遇?

  答:退役的伤残军人从退出现役后及时进行伤残关系转入并换发伤残证,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从退役后的次年一月开始享受待遇。

  10.优抚对象死亡后什么时间停发待遇?

  答:从死亡下月开始停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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