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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企业谨防年报诈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5-17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企业谨防年报诈骗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凡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设立、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依法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各类市场主体填报信息时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按照说明和提示,在线填报,填报结束后提交保存公示。

  除年报公示以外,企业还应当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近日,部分企业收到以“工商管理”、“市场监管”为落款的短信,短信内容大致为提醒企业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者未报送年报,提示企业登录***网址进行处理,不然就要停止使用、销户。在接到类似短信时,企业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也可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查询企业状态信息。

  切记,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办理信用修复等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24-78833687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