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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镇西堡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镇西堡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工作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9-29

镇西堡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要求,按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辽宁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人员范围以及申领条件

  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三属”,其中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三属”是指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享受优抚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持证人。温馨提示:申领优待证前提必须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二、申请办理所需材料以及要求

  1.本人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到户籍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申请办理优待证,优待证照片由合作银行进行协助拍照[照片要求:近期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并现场填写相关表格;

  2.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近期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由个人提供电子版照片,规格同上,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监护证明,证明包括:户口本、监护关系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近期1讨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由个人提供电子版照片,规格同上],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4.对于年龄较大、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由本人或其家属联系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入户前提必须是完成建档立卡信息维护且通过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入户办理各服务站需做好相关登记,合理安排时间,集中入户办理。

  5.因优待证系统对照片的要求高,请务必按照要求进行拍照和上传,拍照时避免穿着浅色衣服以及工作制服。另,申请优待证人员必须符合《退役军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

  三、优待证的种类

  优待证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烈士、因公牺牲军人、

  病故军人遗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三属发放。

  四、受理时间以及服务站点

  我镇集中受理优待证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30日(工作日8:30--16:00)网络故障原因除外。受理点仅受理户籍地在镇西堡镇退役人员进行申请。

  镇西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