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标  题: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决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我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

  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共包括行政单位1家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二部分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表

  附件: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170.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0.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

  收入增减情况。2021年,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收入170.44万元,比上年减少497.94万元,下降7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44万元,减少497.94万元,下降74.5%%;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通过一卡通发放的优抚资金未列入决算。

  (二)支出总计170.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7.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9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1年,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总支出170.4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79.94万元,下降7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12元,下降0.16%;项目支出减少497.81万元,减少84.23%。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一卡通发放的优抚资金未列入决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1万元,项目支出93.23万元。与年初预算73.49万元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1.9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1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与当年预算3万元相比减少0.9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0.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涉及资金93.23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为9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