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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5-05

铁岭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辽宁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县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对象

  建档立卡对象为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要为退役干部、退役士兵、老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子女、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消防转隶人员等)。

  二、建档立卡准备材料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3.退役证件: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等;5.烈士证书、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6.立功受奖证书(服役期间);7.入伍、退役材料: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或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起止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携带以上材料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填报提交材料并当场填写相关表格,此次建档立卡工作是做好优待证发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不影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服务对象及时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附:建档立卡服务点信息

受理点

业务咨询电话

采集地点

县中心

78833197

铁岭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21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凡河镇

78848900

凡河镇人民政府2楼一站式服务大厅10号窗口

腰堡镇

78719858

腰堡镇人民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10号窗口

新台子镇

78708995

新台子镇人民政府2楼退役军人办公室

平顶堡镇

78754008

平顶堡镇一站式服务大厅3号窗口

镇西堡镇

78722849

镇西堡镇人民政府1楼退役军人办公室

阿吉镇

78953001

阿吉镇人民政府一站式大厅

蔡牛镇

78733066

蔡牛镇人民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2楼202办公室

双井子镇

78764688

双井子镇人民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5号窗口

熊官屯镇

15841063125

熊官屯镇人民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

李千户镇

15904105675

李千户镇人民政府1楼101退役军人办公室

横道河子镇

78830076

横道河子镇人民政府3楼305退役军人办公室

大甸子镇

78887620

大甸子镇人民政府一站式服务大厅3号窗口

鸡冠山乡

78896113

鸡冠山乡人民政府主楼303室退役军人办公室

白旗寨乡

78815201

白旗寨满族乡人民政府1楼106退役军人办公室

莲花湖街道

77314907

铁岭市凡河新区天水丰汇北区北门天水丰汇社区二楼

如意湖街道

72236020

铁岭市凡河新区如意湖街道一楼凤舞社区服务大厅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