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岭县巴渝酒家(普通合伙)、铁岭县鸡冠山万坪铁矿(普通合伙)、铁岭县金辉橡塑制品厂、铁岭县长发砖厂、铁岭县蔡牛乡第一采石厂、铁岭县双井子供销合作社、铁岭市辽河苗菜厂(普通合伙)、铁岭县蔡牛乡铁斌菌菜开发生产合作社(普通合伙)等8家企业:
经我局现场检查,你企业在注册地址查无下落且未做变更登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违法行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企业在2023年3月27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对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部分申请变更)。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铁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金月明 李凤杰
联系电话: 024-78833687
联系地址:铁岭县人民政府西配楼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5室
特此公告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