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nyncj/2023-0047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2-16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县农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03-03

关于印发《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水利局、各中心、执法队、机关各股(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确保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发展,结合省、市、县决策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制定《铁岭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50条和县69条具体举措落实落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现代农业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张士平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执法队副队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落实《铁岭县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铁岭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贯彻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切实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活动,提髙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行业安全生产氛围;每月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机、农药、饲料、畜牧、渔业、设施农业等领域的专业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安全一处";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时节的安全监管,必要时进行联合督查,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效果。

  按照铁岭县安全生产网格化分级管理要求,切实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业领域职责,层级分明、到岗到人的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

  三、安全检查

  1、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指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生产初加工机械等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按照农机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在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髙峰期,深入乡村、田间等农机作业场所,全面排查农机化生产安全风险隐患。要深入强化源头管控,从严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等环节。要着力强化联合执法,积极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伪造变造证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2、农药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实施农药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审批时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检查农药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是否配备与所经营农药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营业场所、仓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等安全隐患;髙毒髙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同时指导农户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制止常规农药超范围使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提醒施药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安全处置剩余药品,防止农药中毒事故发生。

  3、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深入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督促做好粉尘涉爆安全、粉碎挤压器械安全、压力容器及危化品安全等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降尘、安全用电、消防设施设备和警示标识;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重点围绕企业生产工艺、粉尘控制、设备设施防爆、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演练、职业健康管理等内容,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做到培训到位、规范操作、运行安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发现疑似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指导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4、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加强畜禽屠宰、生物制品生产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掌握全县畜牧行业涉氨企业的情况,督促屠宰企业做好畜禽屠宰和初加工环节的屠宰器械刀具、涉氨制冷空调、冷库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提髙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确保全县屠宰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

  5、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渔船、渔业船员监督管理。对重点水库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区域内的管理工作,落实辽河流域禁渔政策,严格执行属地监管责任。开展渔业渔政安全生产工作督察,清理“三无”渔船,重点检查渔船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是否齐全。对非法捕捞和违规渔具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

  6、畜牧养殖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加强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监管,做好畜禽养殖环节的场舍安全、青贮窖池安全、料药存放安全、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安全等。督促畜禽养殖场做好畜禽场舍、料库等部位的防火工作及用电、供暖、降温、粉碎、冷库、沼气池、储液罐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业做好处理、储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7、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深入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设施农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消防情况,查看棚室内外特别是电源、火源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是否有输电线路老化、线头裸露,是否配备好灭火器、水源、沙土等消防物资,是否定期组织检查、演练,防止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用电情况,查看有无私自拉扯电线问题,电线、电器规格及电路铺设是否科学合理,电器、电路是否定期检查、适时维修更换,防止触电事故发生。重点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特别加强对卷帘机等易造成人身伤害、重大事故等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做到培训到位、规范操作、运行安全。

  8、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加强沼气设施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建立和完善安全建设、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要求指导、改造、利用或安全拆除农村沼气设施,对改造、拆除情况进行备案。加强对废弃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压实设施业主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9、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局相关股室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主动查找问题、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

  2、突出工作重点。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4、发动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单、短信、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及农民群众推动安全生产提示,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5、完善应急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髙应对安全事故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

  附件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附件二: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三:企业安全检査记录表

  附件四:消防安全检査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