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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12

铁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精神特制订铁岭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优秀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中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培养一支热爱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募计划

  根据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目前人员数量及域内畜禽数量和工作任务,2022年决定为凡河镇、新台子镇、镇西堡镇、阿吉镇四个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招募1名动物防疫专员。

  三、招募条件

  分别在以上四个招聘岗位辖区内从事相关工作,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四是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工作3年(含)以上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五是如果以上报名人数不足,可以从铁岭县内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群体中招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四、服务任务

  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有以下三项服务任务:一是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基层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不得再兼任村防疫员。在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五、招募程序

  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发布条件、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结果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服务期的管理

  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研究制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办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招募、使用、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年度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七、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6日前,完成公布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需求等工作;2022年11月27日-11月29日,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招募人员笔(面)试工作;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招募人员审查公示工作;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招募人员签订协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特聘计划领导协调机制,建立专班,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按程序开展招募工作,保障工作质量和进度,妥善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所需资金保障。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经费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列支,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年补助3万元(含五险)。

  (三)严肃招募纪律。严格按照《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办法》开展招募工作,切实保证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募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先进事迹,扩大影响成效,营造支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基层、创业富民的良好氛围。

  附件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办法

  附件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