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水利局关于铁岭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为了加强政务公开透明,现将铁岭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公示。铁岭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依据辽政发[2010]18号文件,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一般地下水取水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和自来水公司取水每立方米0.35元;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0.7元;特业取水每立方米4元。
(二)保护区和管网地下水取水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和自来水公司取水每立方米0.8元;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1.2元;特业取水每立方米10元。
(三)地热水、矿泉水取水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取水每立方米1.2元;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2元;特业取水每立方米10元。
(四)地表水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和自来水公司每立方米0.2元;非居民取水每立方米0.5元;特业取水每立方米4元。
(五)水利工程取水征收标准每立方米0.05元。
(六)水电站取水征收标准: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上(含本数)每千瓦时0.008元,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下每千瓦时0.005元。
(七)疏干排水取水征收标准:直接排放每立方米0.1元,再利用每立方米0.2元。
铁岭县水利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