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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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政办发〔2018〕84号 发布日期: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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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


  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全国各地设立11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赋予其不同的定位和功能,使之成为对接国内外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试验区。2016年,我省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获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省对外开放的新引擎,在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整体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设立以来,自贸试验区在多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相继创新并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济开发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复制推广,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经济开发区,引领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经济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经济开发区与其他各类产业园区的无缝对接、协同发展,力争实现“四个突破”:
    ——突破自主改革。坚持“自贸试验区能实行,我们就能推广”的发展理念,鼓励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
    ——突破系统协同。注重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改革的各环节、各领域,完善改革推进的配套措施。
    ——突破对标最高标准。对照自贸试验区最高标准、最佳水平,持续完善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运行的体制机制。
    ——突破改革联动。着力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与所在地区改革的联动、区内改革和全市改革的联动,更好服务全市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通过梳理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各经济开发区实际,开展有效对接,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在经济开发区先行先试。根据推进情况以及园区建设、产业协作和辐射带动需要,促进各经济开发区与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协同发展。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将自贸试验区能够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复制推广。在此期间,国务院或省政府下发的可以在经济开发区内先行开展的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政策,以及其他自贸试验区在运行过程中出台的具备在我市复制推广条件的新做法、新举措,也要在各经济开发区内先行先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
    为加快推进我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铁岭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复制推广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有效推广运用到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实践中去。在实施过程中,要创新思路、寻找规律、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对可以复制推广的要尽快推进;对我市暂不具备开展条件的事项,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要充分调动发挥各经济开发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比复制推广和互补复制推广。
    (二)明确职责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具体任务事项、推进措施计划和可检验的成果进行明确和细化;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要根据改革事项完成时限要求,对复制推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工作总结。

附件: 1.铁岭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     2.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铁岭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世伟  副市长
    副组长:康  平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张贺轩  市公安局副局长
          高继武  市司法局副局长
          孙英伟  市环保局副局长
          王跃进  市交通局副局长
          祝宏海  原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          杨晓杰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          王大为  市工商局副局长
          赵  伟  市质监局副局长
          李英武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          刘传良  原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          曹阳春  市人民银行工委主任
          李  涛  铁岭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祝宏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方针、政策;制定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措施;负责全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规划、协调和政策研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铁岭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国家及省驻市直属机构,各新闻单位。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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